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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2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招聘67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
- 2、2017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9人】
- 3、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133人】
- 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44人】
202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招聘67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
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安排,不断充实全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市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67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详见《2021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凡是截至到2021年7月底前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6.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除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1年7月底,应聘部分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人员和 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3月17日(不含)之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教材三科教师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
8.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9.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并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允许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参加此次考试(出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代课证明),不作年龄限制。允许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幼儿园临时代课满三年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参加此次考试(出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代课证明),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上述代课人员只能报考代课学校所在旗市区公布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区域报考(海拉尔第一中学、海拉尔第二中学、牙克石林业一中、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呼伦贝尔市体育运动学校为呼伦贝尔市级直属单位,不隶属所在旗市区)。
11.应聘部分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岗位的人员和 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相关政策解读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设置部分“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简称蒙语授课,下同)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聘者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在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市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职位表》。
(二)报名、审核、缴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部分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教材三科教师岗和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教师岗在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部分蒙汉兼通岗位因学科及教学安排原因,若第一批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则该岗位核减或取消,不再调整为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普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报名网站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网址:), 在报名网站相应页面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整—2021年3月18日17时整;
审核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整—2021年3月19日17时整;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整—2021年3月19日24时整。
(2)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整—2021年3月27日17时整;
审核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整—2021年3月28日17时整;
缴费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整—2021年3月28日24时整。
(3)被取消报考岗位且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可以改报其他已经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岗位或普通岗位。(只有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改报时间无法延迟,请考生务必关注报名岗位是否被取消)
改报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整—16时整,
审核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整—17时整;对于没有改报成功的考生,笔试结束后适时退费。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1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须牢记。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职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报名期间拨打0470-8255872,18347005366进行咨询。
(三)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考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即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笔试后通过网上银行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费并追究相应责任。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发布减免通知后,按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报名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传,审核通过后,减免费用返回缴费银行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在海拉尔区设置笔试考场,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考前3天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教育理论、职业素养等内容,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必须使用汉文试卷(招聘计划中没有标注为“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的,均为汉语授课岗位);报考“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卷。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从本环节起,报考呼伦贝尔市级直属单位岗位考生的相关信息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报考各旗市区岗位考生的相关信息在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发布。考生务必明确自己报考岗位的所属地区,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呼伦贝尔市级直属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旗市区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市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当地网站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3.资格复审后拟进入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数,则取消该报考人员专业测试资格。
(六)专业测试
共设立11个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考点(附件2)。应聘人员务必明确自己报考岗位所属的专业测试考点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2.专业教师的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生活指导教师的专业测试时间共计10分钟,为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10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报考定向招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专业测试必须使用蒙古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专业测试必须使用汉语。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汉语作答。专业测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专业测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专业测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30%+专业测试总成绩×70%。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9.专业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市教育局和各旗市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的所属地区,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布。
1.体检须在各级主管机关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解除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市直属学校或旗市区教育局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递补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上述递补环节1日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多次联系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一经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驻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0470—8255872,18347005366(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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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9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17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9人,报名时间:8月18日一8月21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市直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29名,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10人,海拉尔第二中学10人,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5人,市特殊教育中心4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呼政办字[2015]186号)相关要求,缓解市直教育系统师资短缺的实际,为教育系统选拔输送一批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4、需具有本次《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及学历要求,年龄在35周岁(出生年月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下,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6、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基层公益岗位、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定向岗位。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7、允许和鼓励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参加此次考试,不作年龄上的限制(出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代课证明。文件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中小学现有代课人员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毕业的在校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职位表》
招聘《简章》、《职位表》通过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伦贝尔人才网(网址:)。报名时间:2017 年 8 月18 日 9:00一 8 月 21 日 17:00。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17年度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须牢记。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2017年 8月 18日9:00时一 8月 22 日17:00时止。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交费时间为2017年 8月18日 9:00至 8 月23日 17: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2017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考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即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其减免费用笔试后由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其中,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于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地址: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大厅 呼伦贝尔市新城区巴彦托海路安达广场南。联系电话:0470-8236460)。
3、报名交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对特别急需人才的岗位,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招考或调整。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于取消开考岗位且没有改报成功的考生,笔试结束后适时退费。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 9月 2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考生务于2017年 8月30日9:00时至 9月1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3、笔试只提供汉文一种文字试卷。
4、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
2、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9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9的岗位,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9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并由资格复审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2、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专业测试时间共计3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10分钟,试讲20分钟;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30分,试讲7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应聘者现场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发挥等,成绩现场公布。试讲环节,考生面向考官组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成绩现场公布。
3、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用蒙语答题和试讲。
4、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
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5、公布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30%+专业测试总成绩*7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为准;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为准;如果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3、对考试结束后招聘计划内入围考生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4、考试总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核
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1、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及《教师资格条例》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人社局。应聘者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件》和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对报考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不得恶意造假骗取考试资格,一经发现,计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面向教育系统的公开招聘。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在报名网站发布,请予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697(市教育局人事科)、0470-8217518(市人社局考试科)
技术咨询电话 0470-8270899(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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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免收考务费审批表
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 年 8 月 16日
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133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133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8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选用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海拉尔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海拉尔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试行)》《海拉尔区教育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海拉尔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海拉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人才133名。具体详见《2021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岗位需求目录(区属事业单位岗位、教育系统岗位、卫生系统岗位)》(附件1,2,3)。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学历(学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取得与学历相应的学位;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统招“985”、“211”及“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取得与学历相应的学位;
3.区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卫生系统岗位等学历(学位)条件以岗位需求目录设定的条件为准。
(三)岗位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所设岗位专业(学科)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四)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所设条件确定。
(五)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请联系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目录)。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下一个工作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8日)。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引才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提交后,报名人员务必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所需材料为:(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本人所在党支部所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材料(1)(2)为必须准备项,材料(3)(4)(5)(6)按所报岗位要求准备)。
4.报名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5.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下一个工作日起,16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9日)。
2.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反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告知报名人员。
3.资格审核期间,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并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核不再进行受理。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5.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由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请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开展。人岗相适评估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届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评估人数值(一般为30人)时,对该岗位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加试。按照拟引进人数与参加评估人数1:5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加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评估资格人选。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5比例的,全部参加评估。取得评估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评估,其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评估总成绩。
3.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在评估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
4.政策加分:参照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名人员在评估总成绩上加1分。因报名人员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公示与引进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自作出暂缓引进结论之日起90天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引进程序。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4.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拟引进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引进人才政策
(一)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海拉尔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引进人员不允许调离本系统)。
(三)人才流动。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服务满3年后,根据现实表现及有关规定,可在海拉尔区内事业单位之间或所属系统之间进行流动。
(四)职称评聘。引进人员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原有岗位数额和本人原有任职资格限制,聘任到相应岗位。暂时没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核定工资待遇。
(五)择优选用。对引进人员坚持育用结合、择优选用。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2.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海拉尔区委组织部、海拉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0-8117215、8116623(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2021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岗位需求表(区属事业单位).xls
2021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岗位需求表(教育系统岗位).xls
2021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岗位需求表(卫生健康系统岗位).xls
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
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44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4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5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选用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陈巴尔虎旗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经陈巴尔虎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高效规范、聚焦高端、注重需求、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引进计划
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44名。引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31以后出生,仅限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员)。
(7)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其中要求“985”“211”及“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包含独立学院、全日制专升本)或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12月31日前;
(8)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议呼伦贝尔市域外报名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呼伦贝尔市内报名人员流动以呼伦贝尔市及陈巴尔虎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报名人员填写《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4),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送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络报名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具体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见《岗位需求目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8月5日下午17:00)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名表及所需材料提交后,报名人员务必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初审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凡报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4张;
(3)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一式两份)。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需提前开具证明;
(5)本人所在党支部所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8)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注:材料(1)(2)(3)(4)为必须准备项,材料(5)(6)(7)按所报岗位要求准备。
3.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4.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5日。报名人员需将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照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要求,提交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详见引进程序,报名环节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资格初审后形成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报告,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复审工作在人岗相适评估前集中开展,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联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携带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本公告引进程序报名具体要求)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确定进入人岗相适评估范围人员名单,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等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期间,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查;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并可重新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8.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加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前5人确定为参加人岗相适资格人选,加试成绩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5人的,全部参加评估。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委托呼伦贝尔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请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评估过程由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实行全程纪实。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将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发布。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确定。评估成绩满分100分。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最终成绩为两项成绩乘以各占比例的总和。具体占比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人岗相适评估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报名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时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各岗位按拟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档案审核人选并在陈巴尔虎旗政府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构化面试如成绩出现并列,将按照《岗位需求目录》中确定的优先引进条件确定人选,如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如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按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将按照《岗位需求目录》中确定的优先引进条件确定人选,如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评估结果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对已通过人岗相适评估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审核。
2.对档案审核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等,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3.档案审核、政审考察过程中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五)体检
对档案审核、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按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六)公示和引进
1.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考察、体检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2.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是否引进的建议,报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引进。自作出暂缓引进结论之日起90天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引进程序。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报陈巴尔虎旗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岗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引进人员在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或未拿到毕业证的不得聘用,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特殊情况,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议定。
(七)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陈巴尔虎旗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陈人社发〔2022〕76号)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引进人员如已有职称,且用人单位有空余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聘任。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陈巴尔虎旗。引才单位对服务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引才单位设定的标准执行。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四、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及评估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及评估无关。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需回避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等媒体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2.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情况等咨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目录》)。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
陈巴尔虎旗委组织部、陈巴尔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6717036,0470-6716661。
附件1: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旗属事业单位).
附件2: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融媒体中心)
附件3: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卫生健康系统).
附件4:2022年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陈巴尔虎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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